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交"入门费"、拉人头就有提成的"加盟""躺赚"项目,是不是传销?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1-02 | 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西宁的马先生经朋友介绍接触到一个"新零售加盟"项目:交几千元"入门费"成为会员,再拉人加入就能按下线的"业绩"拿提成,号称"躺赚"。马先生想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传销,参与进去有什么后果。

【律师解答】

从描述看高度疑似传销。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列举了三种传销行为:一是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俗称"入门费");二是通过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上线报酬(俗称"拉人头""团队计酬")。同时具备这类特征的"加盟""躺赚"项目,本质就是传销。法律后果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将组织、领导传销等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普通参与者的投入不受法律保护,钱款往往难以追回。

【实务建议】

一是牢记识别三特征:入门费、拉人头、层级计酬,三者兼备基本可判定为传销;二是不投钱、不发展亲友,已参与的及时退出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三是发现涉嫌传销线索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四是亲友深陷其中的,保存证据并寻求专业帮助,必要时陪同报案。

【结语】

天上不会掉馅饼,"躺赚"背后是法律红线。远离传销,守住钱袋。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