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年假没休完能折算成工资吗?离职时未休年假怎么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9-19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在某企业工作六年的孙女士准备离职,她发现自己这两年几乎没休过年假,公司也从未给过补偿。她问:没休的年假能折成钱吗?离职的时候又怎么清算?会不会过了时效要不回来?

【律师解答】

带薪年休假是法定权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满20年的,15天。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但对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即额外需再支付200%。

离职时的折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休满年休假的,按"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休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折算,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单位安排了休假而职工因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单位只需支付正常工资;主张权利受仲裁时效约束,各地对未休年假工资时效的掌握存在差异,拖得越久越被动。

【实务建议】

第一,核对本人累计工作年限(含其他单位工龄),确认应休天数;第二,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条、社保记录等证明工龄和未休事实;第三,离职结算时主动书面提出未休年假工资要求;第四,单位拒付的,在时效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五,日常注意保存"单位未安排休假"的证据,避免被认定为"本人自愿放弃"。

【结语】以上就是本期一问一答的全部内容。法律问题往往因个案细节不同而结论各异,本文内容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如您在西宁及青海全省范围内遇到法律难题,欢迎联系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所)进行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