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有消费者咨询:点外卖吃出蟑螂,商家只愿退单退款;还有人在外卖食物后上吐下泻进了医院。这种情况能要求多少赔偿?外卖平台要不要担责?
【律师解答】《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也就是说,一份20元的外卖吃出异物,法定增加赔偿按1000元计算,而不是只退20元。如果因此就医,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也可依法主张。
外卖平台并非完全置身事外。《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服务等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受到损害,平台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平台先行赔偿,平台赔偿后可向商家追偿。
【实务建议】1.立即对异物、餐品、包装拍照录像,保留剩余食物,不要丢弃外包装;2.就医的保留诊断证明、病历、票据,必要时向疾控部门报告;3.保存订单截图、支付记录、与商家和平台的沟通记录;4.先与商家、平台协商,协商不成拨打12315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5.协商、投诉均无法解决的,可以依法起诉商家,符合条件的可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结语】以上是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问题作出的一般性解答。每起案件的事实、证据各不相同,处理结果也会有所差异。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如您正面临类似纠纷,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