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0)闽0582民初7524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 案号:(2020)闽0582民初7524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谈有婷、杨梦琪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甘某甲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赖某偿还其欠款307660元并支付迟延履行利息18673.25元(按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4.75%计算,于2019年3月2日起暂计至2020年6月4日止,共计460天)。事实和理由:其与赖某、甘某乙三人合伙做活羊批发生意,活羊批发未约定活羊交付地点,交货方式为赖某前往其处自提。三人共同做生意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止共亏损896880元,三人共同承担,每人承担亏损298960元。其替赖某垫付亏损298960元,因此赖某于2018年12月13日向其出具《欠条》一张,欠条中还约定赖某欠其地磅款8700元,并约定2019年3月1日前清偿一并清偿上述款项,两项欠款共计307660元。其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内部追偿权。现其向赖某追偿约定欠款,到期后赖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故诉至法院。赖某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亦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赖某对甘某甲提供的欠条的真实性不持异议,本院予以认定,欠条清楚载明甘某甲与赖某、甘某乙三人合伙做活羊批发生意亏损896880元,每人亏损298960元,另欠8700元地磅款,合计欠款307660元,还款期限至2019年3月1日的事实。赖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来源于银行机构,可以体现赖某的账户于2020年1月24日汇出3笔各1万元款项,于2020年6月2日汇出1笔1万元款项的事实,但接收账户显示微信转账,未显示交易户名。赖某同时提供其与甘某乙的微信聊天记录以证明上述4万元款项系汇给甘某乙,微信聊天记录体现的收款时间和金额可以互相对……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被告赖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甘某甲偿还借欠款307660某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9年3月2日起至2020年6月4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甘某甲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谈有婷、杨梦琪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本案中,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围绕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虽然本案的诉讼请求最终未获法院支持,但承办律师在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上的专业工作,使争议事实得到充分查明,也为当事人后续通过上诉或另案主张权利保留了空间。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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