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0)青01民终820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20)青01民终820号、(2020)青0102民初1404号
- 审理程序:二审、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存花、兰建峰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2017年3月17日,马和根与包某签订《租赁合同》,马和根将涉案房屋出租给包某,租赁期限为2017年4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包某将涉案房屋装修后又与李某签订了《商务经营承包合同》,将涉案房屋承包给李某商务使用,承包期限为2018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4日。包某与李某签订的合同名称虽为《商务经营承包合同》,但从合同内容看,实质为房屋租赁合同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本案中双方均无异议由原……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解除包某与李某签订的《商务经营承包合同》;二、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包某租金135834元、逾期缴纳租金利息2234.6元,合计138068.6元。三、驳回包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存花、兰建峰律师作为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本案中,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围绕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虽然本案的诉讼请求最终未获法院支持,但承办律师在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上的专业工作,使争议事实得到充分查明,也为当事人后续通过上诉或另案主张权利保留了空间。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