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19)青0123民初787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法院
- 案号:(2019)青0123民初787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谈有婷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6年12月11日原告从被告处认购位于××县交叉口南150米处的紫玉金河湾三层铺面一间(铺面号:A3041号,建筑面积:18.73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7659.69元,总价为143466元)。并于当日原、被告签订了《商铺委托经营合同》。《商铺委托经营合同》约定: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被告按商铺大小给付原告租赁费为5169.48元,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8%以此类推。现因被告未在约定的履行期内给付原告租金,原告诉至法院。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被告对该《商铺委托经营合同》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且该合同能够证明原告就商铺委托被告进行经营的事实,原、被告双方就每年支付的租金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故对证据商铺委托经营合同的证明效力本院予以确认。被告某置业公司未提交证据。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6年12月11日原告从被告处认购位于××县交叉口南150米处的紫玉金河湾三层铺面一间(铺面号:A3041号,建筑面积:18.73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7659.69元,总价为143466元)。并于当日原、被告签订了《商铺委托经营合同》。《商铺委托经营合同》约定: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被告按商铺大小给付原告租赁费为5169.48元,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某置业公司签订的《商铺委托经营合同》;二、被告某置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陈某租金8424元、违约金1675元,以上共计1009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谈有婷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本案中,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围绕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根据案件进展及时调整策略,以专业、务实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定分止争。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商铺委托经营合同》第八条第四款。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