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系列案件概况
本系列共12份裁判文书,案由均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审理。系列案件案号包括:(2016)青0102民初1488号、(2016)青0102民初1449号、(2016)青0102民初1446号、(2016)青0102民初1454号、(2016)青0102民初1064号、(2016)青0102民初1451号、(2016)青0102民初1447号、(2016)青0102民初1448号、(2016)青0102民初1453号、(2016)青0102民初1455号、(2016)青0102民初1450号、(2016)青0102民初1452号。
二、典型案情(已脱敏)
原告才让南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继续履行原、被告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5760元;3.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2012年10月28日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建设的位于城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东路(门牌已隐去)1号楼1单元1253室房屋,同时约定被告应当在2013年6月30日前将商品房交付原告使用。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但被告于2015年4月4日才将房屋交付原告,被告逾期交房达645天。根据双方合同第九条约定:被告逾期交房应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被告的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均无效果。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在开庭审理前,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提交西宁市仲裁委仲裁.故原告对发生的纠纷应当向西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
四、裁判结果
裁定如下:驳回原告才让南赛的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7元,退还原告才让南赛。
五、批量案件办理要点
系列案件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赵小娟等律师集中承办。房屋买卖纠纷中,合同效力、付款义务、过户条件、违约责任是高频争点。承办律师围绕合同文本、付款凭证、房屋交付状态等事实展开举证论证,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房产权益。批量系列案件办理中,律师团队统一证据标准与诉讼策略,逐案核对当事人信息与标的金额,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显著提高了维权效率。
六、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