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2018)青0103民初2375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18)青0103民初2375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陈峥、王鹏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杜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某公司继续履行《西宁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YS0304355);2、某公司限期向原告交付湟中路(门牌已隐去)7号楼2单元15层2151室房屋;3、某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13098.68元(暂计算至2018年5月21日);4、某公司返还原告编号为5534071的收据原件一份;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6年12月15日,原告某公司签订《西宁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YS0304355),合同约定被告将坐落于西宁市××区的住宅用房以723606元出售给杜某,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合同签订后,原告某公司履行合同约定的交付房屋义务,而某公司拒绝交房。某公司给原告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原件拿走并保存至今不予返还。二被告的上述行为致使原告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故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某公司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该证据与本案有关联性,应予采纳;某公司提交证据7、8,与邓某提交证据3、2相同,杜某经质证认为与本案无关、不予认可,其他当事人经质证无异议,可以证明2016年1月18日某公司与邓某签订《抵账协议书》,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涉案房屋7#楼2151房屋抵冲邓某的工程款723606元,由某公司出具723606元收据一份,本院认为该证据与本案有关联性,应予采纳;某公司提交证据9系某公司的陈述,与案件事实基本相符,应予采纳;邓某提交证据1,杜某经质证认为与本案无关、不予认可,其他当事人经质证无异议,可以证明2015年4月7日某公司进行萨尔斯堡二期GRC分项工程的各项事务,本院认为该证据与本案有关联性,应予采纳;邓某提交证据4,杜某经质证认……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某房地产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签订的坐落于西宁市××区《西宁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YS0304355)、撤销备案;二、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协助第三人邓某办理坐落于西宁市××区商品房所有权的备案登记手续;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杜某的诉讼请求。本案原告杜某预交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陈峥、王鹏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房屋买卖纠纷中,合同效力、付款义务、过户条件、违约责任是高频争点。承办律师围绕合同文本、付款凭证、房屋交付状态等事实展开举证论证,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房产权益。承办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庭审各环节程序规范完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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