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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西藏自治区尼玛县人民法院这样判((2020)藏0629民初23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来源: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15 | 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青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西藏自治区尼玛县人民法院这样判((2020)藏0629民初23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西藏自治区尼玛县人民法院
  • 案号:(2020)藏0629民初23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陈峥、边远律师

四、裁判结果

裁定如下: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为XX******的存款550000.00元,某工程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为XXX******的存款562279.7元。冻结的期限:银行存款一年。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马某预交。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陈峥、边远律师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实际施工人认定、工程款结算、质量抗辩、层层转包责任等复杂问题。承办律师在案件办理中,围绕施工资料、结算依据、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进行系统梳理,明确各方责任边界,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根据案件进展及时调整策略,以专业、务实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定分止争。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常见问题(FAQ)

问:实际施工人没有合同,怎么要工程款?

答:可通过签证单、结算资料、付款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施工事实与欠付金额,依法向相对方甚至发包人主张权利。

问:工程款拖欠多年还能起诉吗?

答:需核查诉讼时效及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情形(如对账、催款、部分付款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评估。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