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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婚姻家事与继承诉讼案例:(2019)青0222民初1293号裁判要点解读|延辉律师
来源: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15 | 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青海婚姻家事与继承诉讼案例:(2019)青0222民初1293号裁判要点解读|延辉律师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婚约财产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案号:(2019)青0222民初1293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杨乔、兰建峰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赵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三被告返还原告彩礼10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周某2系被告周某1、尹某女儿。2015年元月原告与被告周某2按照习俗举行结婚仪式。此前三被告向原告索要彩礼,原告与父亲、媒人等于2015年元月向三被告送去彩礼现金200000元,后原告又向被告周某2送钻戒一枚(价值8600元),金项链一条、金耳环一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与被告周某2因感情不和,被告周某2于2017年8月提起离婚诉讼,民和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18年5月,被告周某2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周某2离婚。综上所述,三被告借婚姻向原告索取巨额彩礼,导致原告债台高筑,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你院提起诉讼,请贵院公正审理。周某1、尹某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本案中原告陈述向三被告给付200000元彩礼,但其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向三被告送彩礼200000元的事实,三被告只认可原告送彩礼60000元且主张已经退还10000元彩礼,三被告提供的证据亦不能有效证明退还10000元的事实,对本案彩礼数额以三被告认可的60000元认定为宜。原告赵某与被告周某2虽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原告给付三被告较大数额的彩礼给原告生活造成一定的困难,三被告应酌情予以返还。综上所述,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被告周某1、尹某、周某2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赵某彩礼现金2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杨乔、兰建峰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家事案件兼具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双重属性。承办律师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围绕彩礼返还、共同财产分割、继承份额等争点,结合当地风俗与法律规定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根据案件进展及时调整策略,以专业、务实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定分止争。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