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格尔木市的韩先生通过电话预约搬家公司,口头约定全程800元。家具装车一半时,工人突然称"东西太多、楼层太高",要求加价1500元,否则就地卸货。眼看天要下雨,韩先生被迫加钱。事后他想问:这钱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
能。搬家服务达成约定后,双方合同即成立,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确立的合同严守原则意味着,经营者不得以"东西多、楼层高"等单方理由擅自变更价格。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中途加价实质是利用消费者的被动处境(家具已装车、进退两难)强制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也禁止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
情节恶劣的,还可能触碰行政甚至刑事责任: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拘留、罚款;多次实施或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韩先生在受胁迫情况下多付的款项,可主张系受胁迫或乘人之危形成的给付,依法要求返还。
【实务建议】
第一,预约搬家务必要求书面或微信文字确认"总价包干",写明搬运起点终点、楼层、大件明细,拒绝"到地方再说"。
第二,遭遇现场加价,保持冷静,录音录像固定对方要挟言语,情况紧急可先行支付但注明"保留异议",也可当场拨打110或12315求助。
第三,事后凭聊天记录、录音、付款凭证向12315投诉或起诉要求退还多收费用;优先选择有固定经营场所、平台担保的正规搬家公司。
【结语】
坐地起价看似"市场行为",实则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侵权甚至违法行为。证据留好,多收的钱可以依法讨回。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千差万别,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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