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取保候审怎么申请?青海律师解读法定条件、申请时机与家属应对指南
来源: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1-02 | 1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结论先行】取保候审有严格法定条件,家属不能“等消息”,应尽早依法申请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指办案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其随传随到、不逃避侦查和审判,从而不予羁押的措施。是否取保,取决于案件性质、社会危险性、证据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而不是靠关系或花钱。对家属而言,刑事拘留后的黄金救援期是提请批准逮捕之前,应及时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提醒:西宁本地办案机关对取保申请的审查较为规范,书面申请、证据材料和法定理由缺一不可。

一、法律依据: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同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对保证人条件、保证金交纳、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及违反义务的后果作了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取保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逮捕条件,其中明确: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这一条文从反面说明,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审查的核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判断标准。

二、实务要点:哪些情形更容易获批,哪些情形较难

(一)罪名与刑期是基础门槛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如部分危险驾驶、轻微盗窃、故意伤害(轻伤)等,取保空间相对较大。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则要重点论证“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等,依法一般应当逮捕。

(二)社会危险性的举证与反驳

办案机关判断社会危险性,通常结合前科劣迹、作案次数、是否退赃退赔、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无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家庭监管条件等因素。家属和律师可以从以下角度准备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固定住所证明、退赃退赔凭证、谅解书、保证人担保书等。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材料是辅助证明,不能替代法定条件。

(三)特殊群体的法定关怀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符合条件时可以取保。实践中需提交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孕检材料等。家属应注意保存原件,提交复印件并注明用途。

(四)羁押期限届满的取保

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办结,羁押期限届满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家属可关注拘留、逮捕后的羁押期限节点,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必要时由律师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

(五)保证金与保证人不能“花钱买自由”

保证金的数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并非交钱就必然取保。保证人必须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等条件。被取保人违反规定,可能被没收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甚至被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三、申请时机:三个关键节点

  • 刑事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前:这是家属和律师介入的第一个窗口。律师可会见在押人员、了解涉嫌罪名和基本案情,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及有利证据。实践中,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三日至三十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具体期限依案件类型而定。
  •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期间:检察院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律师可向检察机关提交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重点论证无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这是争取不捕的重要环节。
  • 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检察院仍应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出现患有严重疾病、案件证据发生变化、达成和解、羁押期限届满等情形时,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需要提醒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期限届满应解除或变更。取保不等于案件终结,后续仍可能被起诉、审判,家属应配合律师做好全程辩护准备。

四、家属应对:能做与不能做

能做的:第一时间核实办案机关名称、涉嫌罪名、羁押地点;保存拘留通知书;委托正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介入;整理无犯罪记录、工作证明、病历、退赔凭证等材料;依法与被害方沟通赔偿谅解事宜;按时为在押人员送衣物、存生活费,遵守看守所规定。

不能做的:不要轻信“能捞人”“包取保”的中介或非律师人员,避免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不要串供、毁灭证据或威胁证人;不要向办案人员送礼说情,这可能涉嫌行贿等违法犯罪;不要擅自联系在押人员或传递物品;不要在网络上发布未经核实的案情信息。

五、青海本地办案提示

在西宁及青海各市州,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分别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申请一般向办案机关提交,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家属可前往办案机关的案件管理中心或接待窗口了解案件阶段,但涉及案情细节,通常需由辩护律师依法会见和阅卷。青海本地看守所对会见手续、送物时间有具体规定,建议提前电话确认。涉及退赃退赔、刑事和解的,应通过办案机关或律师依法进行,保留书面凭证。对于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申请。

六、FAQ

问:取保候审是不是交钱就能办?

答:不是。取保候审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法定情形,由办案机关依法审查决定。保证金只是担保方式之一,交纳保证金不代表必然取保,也不代表案件结束。

问:家属可以自己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吗?

答:家属可以提交书面申请,但取保申请需要结合涉嫌罪名、证据情况和社会危险性论证,专业性强。建议委托执业律师会见后,根据案情制作申请书并附证据材料,效果更有保障。

问:取保成功后是不是就没事了?

答:不是。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仍在侦查、起诉、审判程序中。被取保人应遵守随传随到等义务,违反规定可能被重新羁押。家属应继续配合律师做好辩护工作。

七、行动清单

  1. 收到拘留通知书后,立即核实办案机关、涉嫌罪名和羁押地点,保存好通知书原件。
  2. 尽快委托正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会见,了解案情,评估取保可能性。
  3. 在提请批准逮捕前,由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及有利证据材料。
  4. 整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固定住所证明、工作证明、病历、退赔谅解等材料,配合律师提交。
  5. 遵守法律规定,不串供、不毁证、不轻信“关系运作”,依法配合办案机关和律师工作。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王延辉律师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位于西宁,王延辉律师长期从事刑事辩护与法律服务工作,注重依法依规办案,为当事人提供取保候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会见阅卷、庭审辩护等法律服务。如您或家属在西宁及青海地区遇到刑事法律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0971-8117118,或前往西宁办公地址当面咨询。本文为普法内容,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具体案件请以办案机关认定和律师专业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