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描述】
冬宰时节,牧民才先生经熟人介绍,向一位做餐饮生意的老板赊销了20只羊,口头约定「一个月内结账」,总价四万余元。如今两个月过去,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微信也渐渐不回。才先生犯愁: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能要。首先,口头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牧民卖牛羊的口头约定,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有效的买卖合同。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的同时支付。对方收货后拖延付款,已构成违约。
关键在于证据。没有书面合同不等于没有证据:微信聊天记录(谈价格、数量、送货、催款的内容)、转账定金记录、送货时的过磅单、在场证人的证言、电话录音,都能形成证据链。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期间内催款(微信、短信、书面函件)可导致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所以「催款记录」本身就是重要的维权动作。金额较大、对方有财产的,还可依法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实务建议】
第一,立即整理证据:把微信聊天导出备份,补充电话录音(明确提及欠款金额和事实),收集过磅单、送货照片、证人联系方式;
第二,发送正式的书面催款函(可通过微信文字+邮寄双渠道),给对方一个明确的付款期限,留好发送记录;
第三,催款无效的,可向对方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标的额不大的案件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快、成本低;也可先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申请调解。今后赊销务必立字为据:写明数量、单价、总额、付款期限、违约金,让对方签字按印。
【结语】
牧区交易讲情义,更要讲证据。口头约定不伤感情,白纸黑字才保权益;遇到拖欠,依法催收、及时起诉,辛苦养大的牛羊,一定要换成实实在在的收入。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遇类似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