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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开机广告又臭又长还关不掉?新规11月27日起施行:开机不得播放广告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1-01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电视开机广告又臭又长还关不掉?新规11月27日起施行:开机不得播放广告

【问题描述】

市民孙阿姨抱怨:家里的智能电视每次开机都要播放几十秒广告,孩子想看个节目得先「被迫看广告」,想跳过还提示要开通会员。她问:电视机是自己花钱买的,凭什么开机必须看广告?这种操作合法吗?

【律师解答】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消费者的这一痛点已被监管部门正面回应。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规定》《交互式网络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自2026年11月27日起施行,明确要求坚持直播优先原则,实现开机看全屏直播功能,设置频道回看入口,不得播放开机广告;智能电视机应支持优先呈现直播频道功能。同时,新规还要求在首页设立免费专区、对优质免费内容重点推荐、精简收费栏目数量、明示节目收费信息,规范订购支付管理。这意味着「开机必看广告」「层层套娃收费」等乱象有了明确的禁止性依据。

从消费者权益角度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购买电视机并付费订购收视服务后,经营者强制推送无法关闭的开机广告,实质上是单方面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开机广告不予关闭」式的单方规则,在法律上难以站稳脚跟。

【实务建议】

第一,新规施行后(11月27日起),如发现电视仍有开机广告,可先联系运营商客服要求处理,并保存开机录像、订购协议等证据;

第二,对运营商不整改的,可向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投诉,或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第三,办理电视收费业务时注意留存合同、扣费记录,遇到「默认勾选续费」「未经确认自动扣费」等情形,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还不当扣费。

【结语】

电视是家庭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窗口。新规把「开机看直播、不播开机广告」从倡议变成了硬性要求,消费者遇到旧疾复发时,记得用投诉渠道推动规则落地。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遇类似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