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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实习期间受伤算工伤吗?能找谁索赔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0-10 | 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我是一名大三学生,经学校安排到企业顶岗实习,操作机器时手部受伤住院。企业说我不是正式员工不能算工伤,学校也让我自己找企业。请问我能认定工伤吗?医药费找谁赔?

【律师解答】在校生实习受伤是否算工伤,要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或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顶岗实习的在校生与实习单位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原则上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有两个重要例外:一是近年来江苏、广东、浙江等多地已试点将实习生纳入工伤保险单险种参保,实习单位已参保缴费的,实习受伤可以按工伤处理;二是毕业后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保的,正常适用工伤规定。不能认定工伤不等于无处索赔:实习单位对场所、设备负有安全管理义务,未尽义务造成损害的,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学校未尽组织、管理、安全教育职责的,也应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实习协议中“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概不负责”之类的条款,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关于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的规定,不能免除其法定赔偿责任。

【实务建议】一是受伤后第一时间就医并保存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固定事故现场照片、监控、目击同学证言;二是查看三方实习协议,确认企业是否购买了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或单险种工伤保险;三是向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反映,由学校出面协调企业先行垫付医疗费;四是协商不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实习单位,并根据学校过错将其列为共同被告;五是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治疗终结后先做伤残鉴定。

【结语】实习不是“法外之地”,企业和学校对学生安全都负有责任。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所)提醒:签实习协议前务必看清保险与责任条款;受伤后及时固定证据、依法索赔,切勿轻易签署放弃赔偿的和解协议。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所)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