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交通事故受伤可以主张哪些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0-09 | 1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我父亲骑电动车被小轿车撞伤住院,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应该找谁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侵权类咨询中数量较多的类型,很多受害人因为不了解赔偿项目而接受了偏低的私了方案。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索赔顺序,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也就是说,即使对方驾驶人没有赔偿能力,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也能得到赔付。

伤残程度需要待治疗终结后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与伤残等级直接相关,等级不同赔偿数额差距较大。

【实务建议】

第一,事故现场注意保留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证明等原始凭证;第二,治疗期间不要急于与对方私了,伤情稳定、治疗终结后再谈赔偿数额更有依据;第三,对方拖延或保险公司压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将驾驶人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四,伤残鉴定时机的把握和赔偿项目的计算有专业性,建议尽早咨询律师评估整体索赔方案。

【结语】本文内容基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的事实与证据各不相同,处理结果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建议您就具体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