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子女拒不赡养老人,老人有哪些维权途径?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0-05 | 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一些老人年迈体弱、没有收入来源,子女却以“分家不公”“自己困难”等理由拒不赡养,老人生活无着。法律对赡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老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律师解答】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进一步明确,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无论子女以什么理由推诿,只要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就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子女拒绝赡养情节恶劣的,还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实务建议】

一、优先通过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维系亲情的同时明确赡养方案;二、调解不成的,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赡养费,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三、多个子女的,可以要求共同承担赡养义务,赡养费数额一般结合老人实际需要、子女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四、遭遇子女虐待、遗弃的,应及时报警求助。

【结语】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既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勇敢运用法律武器。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