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谁?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0-04 | 1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有读者咨询:男方婚前付了首付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现在闹离婚,这套房子该怎么分?

【律师解答】

这类房产的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有明确规则: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地说,房子通常判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另一方有权分得补偿。如果房产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同时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子女配偶双方名下等情形另有具体规则,需结合出资证据判断。

【实务建议】

第一,整理好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还贷流水、产权登记信息等关键材料;第二,还贷记录要从银行调取完整流水,明确共同还贷总额;第三,能协商的优先协议分割并写入离婚协议,约定过户与贷款变更事项;第四,涉及金额大或争议激烈的,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

结语:法律问题往往因个案细节不同而有不同处理结果,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您:遇事留存证据、理性依法维权,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