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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拴绳咬伤人,狗主人要承担什么责任?被咬后怎么索赔?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9-16 | 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小区里、道路上遛狗不拴绳的场景屡见不鲜,一旦被咬伤,打疫苗、缝针、误工,损失谁来承担?狗主人一句“我家狗平时不咬人,是你招惹它”就能免责吗?

【律师解答】

饲养动物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狗主人的举证空间和免责空间都很小:

第一,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只有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才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狗平时很乖”不是免责理由。

第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加重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如不拴绳、不戴嘴套)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使被侵权人存在故意,也只能减轻责任而不能免除。也就是说,遛狗不拴绳本身就把自己置于几乎必赔的地位。

第三,禁养烈性犬致害不得减免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受害人故意”这一减免出口。此外,各地养犬管理条例对不拴绳、无证养犬设有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犬只可能被没收。

赔偿项目方面,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可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依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伤口明显、构成伤残的,另有残疾赔偿金。

【实务建议】

被咬后立即用肥皂水冲洗伤口并尽快接种狂犬疫苗,保留病历和票据;现场拍照,记录犬只特征和主人信息,寻找目击证人;同时报警或向城管、公安养犬管理部门举报备案。协商赔偿不成的,可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结语】

文明养犬是法定义务,一根牵引绳隔开的是法律责任。延辉律所提醒养犬人:拴绳、办证、打疫苗,既保护他人也保护自己。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