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国庆中秋长假单位安排我值班,人事说节后给调休就不发加班费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能用调休抵吗?这几天加班到底该拿多少加班费?
【律师解答】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规则不一样,不能一概用调休打发。《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中秋、国庆长假中,属于法定节假日的天数(中秋节当天、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加班,必须支付300%工资,且不得以调休冲抵;属于调休形成的休息日加班,单位可以选择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200%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日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需要注意,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单位不能自封“不定时”来规避加班费。
【实务建议】
第一,节前确认值班安排的书面通知或排班表,留存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第二,节后核对工资条,看加班工资是否按300%/200%口径发放,基数是否被压低;第三,单位以“值班”名义规避的,若值班期间实际从事本职工作、受单位管理,一般仍按加班处理,可收集工作内容证据;第四,先内部沟通,无果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第五,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以周期内总工时对照法定标准判断,规则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结语】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三倍工资是硬规定,调休只能替代休息日加班的200%。算清天数、留好排班证据,该拿的一分不能少。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遇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