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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交通事故受伤,还能要误工费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9-05 | 1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有网友咨询:他母亲今年63岁,平时在县城一家餐馆帮工,前段时间被车撞伤住院两个月。保险公司说老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存在误工费,这种说法站得住脚吗?

【律师解答】

站不住脚。误工费是法定赔偿项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判断是否支持误工费的关键是受害人是否实际从事劳动并因事故减少了收入,而不是年龄。

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专门明确:被侵权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有证据证明因交通事故产生误工损失的,应当支持其误工费赔偿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在农村,超过六十岁仍然务农、务工是很普遍的现象,这部分劳动收入同样受法律保护。

【实务建议】

第一,重点收集“仍在工作、收入减少”的证据:劳务合同或用工协议、工资表、银行流水、雇主出具的工作及误工证明、同事证言;务农的可由村委会出具种养殖情况证明,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第二,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或鉴定机构的误工期鉴定为准,避免与住院天数简单画等号。第三,与保险公司协商时明确援引上述司法解释第六条,协商不成及时起诉。第四,青海农牧区超龄务工很常见,证据组织有难度时建议尽早请律师介入,避免举证不足被压价。

【结语】

法律看的是“有没有实际误工损失”,不是“到没到退休年龄”,把收入证据做扎实,误工费就能依法主张。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