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被刑事拘留后,家属该做什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第八十五条,解读委托辩护人的时间、律师会见流程与家属注意事项,帮助青海当事人依法应对。
【问题描述】
深夜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说亲属被刑事拘留了,很多青海家属的第一反应是慌乱:人关在哪里?事情严重吗?现在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不要请律师、什么时候请?
【律师解答】
延辉律所刑事律师解答: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等于已经定罪。家属在惊慌之余,应当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点。
一、先确认案件基本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家属接到通知后,应问清涉嫌的罪名、办案机关和羁押的看守所,并妥善保留《拘留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二、尽早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也就是说,从被刑事拘留这一刻起,家属就可以代为委托律师,不必等到案件移送检察院或者法院。
三、律师可以依法会见、了解案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通过会见,律师可以了解涉案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并可以依法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等变更强制措施。
【实务建议】
延辉律所结合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提示家属注意以下几点:
1. 抓住时间窗口。侦查初期是律师了解案情、依法提出辩护意见的重要阶段,拖延委托可能错失时机。
2. 通过正规律所委托。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费用交至律所账户并索要票据;不要轻信「花钱捞人」「找关系摆平」之类的说法,以免人财两空。
3. 如实介绍情况,不干扰办案。家属应如实向律师说明所知情况,但不要自行串供、毁灭证据或者找证人「做工作」,这些行为本身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4. 就近当面咨询。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位于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8号,在湟源、湟中设有分所,刑事辩护是律所的主推业务领域之一,并提供藏汉双语法律服务。西宁周边及牧区的家属可以先咨询、与律师当面沟通后,再决定是否委托。
【结语】
亲属被刑事拘留,家属最该做的不是四处托关系,而是尽快通过正规渠道委托专业律师,依法了解案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