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生活中亲友之间借钱,碍于情面常常不写借条,只通过微信、支付宝或银行转账交付。一旦对方赖账不还,出借人手里只有转账记录,这种情况还能要回钱吗?
【律师解答】可以起诉,但证据需要补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起诉的初步证据,但若对方辩称款项另有用途,出借人还需进一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
【实务建议】一是及时固定辅助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中对方承认借款的内容、催款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二是补签还款协议或让对方出具欠条,明确金额、利息与还款时间;三是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四是起诉前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日常出借大额资金,务必签订书面借条并注明利息与还款日期。
【结语】法律问题往往因个案细节不同而结果各异,本文内容基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意见。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长期开展公益普法与法律咨询服务,欢迎关注本站"咨询精选"栏目获取更多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