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尔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尘埃落定。延辉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制定了周密的代理方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文结合该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为读者拆解其中的法律要点。

近日,格尔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尘埃落定。延辉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制定了周密的代理方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文结合该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为读者拆解其中的法律要点。
一、案件基本情况
案由: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案号:(2028)青****民初****号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原告某酒店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某酒店房费186141.2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5年5月,原、被告在某酒店签订《酒店预付/现付包房合同协议》、《酒店网络现付独家合作协议》、《酒店独家包房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了包房量、有效期、包量价格、预留房、付款结算细则及履约等事项。自合同开始履行至2027年底止,被告应付房费1712354元,实际支付1526212.8元,尚欠186141.2元未付,原告多次催告亦没有结果。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特依法向贵院起诉,恳请判如所请。原告某酒店某公司为证明其诉讼主张提交以下证据:证据一、(1)2026年6月28日,原、被告签订《酒店网络现付独家合作协议》一份;(2)2026年3月29日,原、被告签订《酒店独家包房合作协议》一份;(3)2027年3月14日,原、被告某酒店《酒店预付/现付包房合作协议》一份。欲证明:原、被告某酒店服务合作关系。
三、法院观点与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被告某酒店包房合作协议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被告在某酒店服务的同时,应支付服务费用。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虽然原、被告约定自2025年5月21日至2028年4月30日,原告为被告提供包房服务,但因双方在前期合作期间往来账目尚不清晰,故双方于2027年10月11日签订协议,约定从即日起,暂停业务合作,2027年3月14日双方某酒店《酒店预付、现付、包房合作协议》中止,同时将网络后台关闭送还给原告;双方继续对往来账目对账。
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某酒店某公司某酒店房费186141.20元的诉讼请求。
四、延辉律师解读
合同解除权有行使期限与程序要求,解除通知的送达、异议期的把握都需要专业判断,草率发函可能反而丧失有利地位。
合同纠纷的办理逻辑是「回到文本、还原履行」:延辉律师逐项比对合同条款与实际履行情况,用履约凭证还原交易全貌,使争议焦点在庭审前就清晰化。
五、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五条。
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合同违约方拒不赔偿,起诉要准备什么?
答:需准备合同文本、履行凭证(付款、交付记录)、损失证明及催告记录。证据完整的案件,庭审周期和结果都更可控。
问: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答:一般不能并用,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或违约金条款,以更能弥补损失者为准。具体选择建议由律师结合案情测算。
七、延辉律师实务建议
- 合同条款明确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 履约凭证系统归档
- 签约前审查对方资信与履约能力
- 纠纷初起即咨询律师,避免错误动作
八、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玉树、果洛、黄南等地)遇到合同纠纷或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把握维权时机。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简称「延辉律所」)2015年经青海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律师团队已过百人,设有刑事辩护部、民商事诉讼法务部、政府法律顾问部等七大业务部门,累计承办各类案件8000余件,业务覆盖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青海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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