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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合同纠纷律师: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样判((2020)青01民终1695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西宁合同纠纷律师: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样判((2020)青01民终1695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号:(2020)青01民终1695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陈峥、王浩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涉案车辆已经由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以(2017)鲁0391民初14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涉案车辆是案外人王×所有,陈某在无质押权的情况下,将车辆以170000元抵押转让给张某丙及张某甲,也没有得到车主王×本人的授意,张某丙、张某甲主张车辆转押协议无效,要求解除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张某丙、张某甲要求解除车辆转押协议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并且返还车辆转让款170000元。针对焦点二,涉案车辆经转让,张某丙、张某甲实际使用了该……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526元,由上诉人陈某负担。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陈峥、王浩律师作为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承办律师从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两个层面入手,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逐一组织证据、展开论证,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依法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虽然本案的诉讼请求最终未获法院支持,但承办律师在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上的专业工作,使争议事实得到充分查明,也为当事人后续通过上诉或另案主张权利保留了空间。

六、相关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