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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追偿权纠纷律师: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这样判((2019)青0221民初907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海东追偿权纠纷律师: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这样判((2019)青0221民初907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追偿权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19)青0221民初907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存花、邱成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人员伤亡垫付的赔偿款共计8998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4年5月1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木工)》,约定由被告负责海东工业园区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园高铁新区F8地块2#、5#楼的木工劳务工程,并且约定被告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由被告自行承担。如被告不承担的,原告有权先行支付后从劳务费中扣除。合同签订后,被告组织工人进场施工,自2014年5月18日起,被告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先后发生三起人员伤亡事故,产生的医药费及残疾补偿金共计899800元,但被告均不予赔偿,使得原告不得不支付人员伤亡赔偿金。事后,原告将被告剩余10%的劳务费扣除,用于抵偿人员伤亡赔偿金。但被告以原告拖欠劳务费为由起诉至平安区人民法院,原告收到起诉书后提起反诉,要求追偿为被告王家玺垫付的人员伤亡赔偿金,被告对人员伤亡的事实不持异议,但对赔偿的数额持有异议,导致无法在同一案件中……

四、裁判结果

裁定如下:驳回原告李某的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2798元予以退还。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存花、邱成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本案中,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围绕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承办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庭审各环节程序规范完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