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0)青0104民初3495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20)青0104民初3495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雪燕、杨梦琪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原告沈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撤销原、被告之间的投资协议。2、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投资款100000元。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9年10月,被告以30.6万元的价格从案外人王×某公司水洗厂全部设备与85%的股份并进行经营。2020年3月原告分三次向被告给付投资款共计100000元,原告在投资完毕后,水洗厂仅经营两个月后便停业关门,某公司内设施设备被变卖,后原告得知被告因未付清案外人王×的转让款,原告的投资款被用于清偿转让款,故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投资款,被告均拒绝返还此笔款项。被告某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欺瞒行为致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被告李某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及综合本案事实,某投资公司的实际经营现状,且原告的投资被告欲用于偿还其债务,致使原告对其投资产生重大误解,违背了其真实意思表示。被告提出其并未隐瞒而原告均已知情的事实无证据证实。被告提交其给原告已分红的证据双方对此款的性质争议较大,无论该款是分红还是生活费,可以证明原告参与经营的事实,但此并不能排除原告投资不存在重大误解的事实。综上所述,原告提出其对投资内容有重大误解,违背了其真实意思表示的理由成立,其诉讼请求应予支持,但应扣减其收到的费用。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原告沈某与被告李某口头达成的投资协议予以撤销。二、被告李某返还原告沈某投资款955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已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沈某负担80元,被告李某负担1070元。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雪燕、杨梦琪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本案中,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围绕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