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2019)青01民终2095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合伙协议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案号:(2019)青01民终2095号、(2019)青0121民初2605号
- 审理程序:二审、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启全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苏某、马某甲、苏某丙、谭某称与马某、苏某甲系合伙关系,并认为要求分割的房屋、车辆及外债是大柴旦鱼卡思味美食城经营期间的资金及外债,应当就各方是否存在合伙关系及实际履行合伙出资义务、共同经营、共享盈利、共担亏损等进行举证。四上诉人在无书面合伙协议的情况下,在一审审理期间提交的账本,证明马某在饭店经营期间向苏某支出一定数额款项,马某也认可饭店经营期间苏某、马某甲、苏某丙、谭某帮忙共同经营,说明各方当事人存在共同经营的事实,但仅凭此事实尚不能认定各方之间存在合伙关系。案涉争执的房屋及车款的来源,马某提交的购买房屋及车辆的首付款收据及借记卡明细均显示,由马某交纳房屋及车辆首付款并偿还房屋及车辆的贷款,四上诉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房屋装……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10176元,减半收取5088元由苏某、马某甲、苏某丙、谭某负担。二审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启全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本案中,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围绕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承办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庭审各环节程序规范完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