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019)青01民终1679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号:(2019)青01民终1679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转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某公司与姜某口头约定将西宁城南4S店等地的劳务工程承包给姜某,姜某按照双方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姜某提交的工条证明等五份结算单,经某公司生产技术部印章,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印汇川对结算单中黄加东的签名及所加盖的生产技术部的印章并未提出异议,可以确认黄加东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某公司上诉称黄加东签字盖章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以及双方口头约定工程总价款为350000元且包含劳务工资,二审中并未提交相关证据佐证,本院不予采信。某公司主张一审法院重复计算2015年1月26日结算单的劳务工资130260元,姜某不予认可。经查二份结算单中列明的用工人员、工时并不相同,均有黄加东签名盖章,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认可上述两张结算单的真实性,说明其对两笔劳务……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240元,由上诉人某建设公司负担。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转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否则将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责任。本案中,承办律师紧扣解除程序与证据规则展开论证,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承办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庭审各环节程序规范完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常见问题(FAQ)
问: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答: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保留考勤、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证据;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起诉。
问:没签劳动合同能主张双倍工资吗?
答: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依法主张二倍工资差额。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