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合同诈骗罪案件((2020)青0121刑初83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合同诈骗罪
- 审理法院: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案号:(2020)青0121刑初83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杨乔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与本案事实不符,且无相关证据佐证,故不予采纳。案发后,被告人袁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酌情从轻处罚。结合全案事实及被告人袁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袁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未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13日起至2029年10月12日止。)二、责令被告人袁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95.7万元。三、随案移送的苹果手机二部、营业执照及副本、公章三枚、档案袋、POS机一部、诚意金收条本二本等依法没收,作为证据保留。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杨乔律师作为被告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材料,从证据确实充分性、自首立功情节、认罪认罚从宽等角度提出了辩护意见,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
常见问题(FAQ)
问: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涉嫌罪名与案情,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提出辩护意见。
问: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多少?
答:认罪认罚结合退赃退赔、自首、立功、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可以获得从宽处理,具体幅度需结合案情由律师评估。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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