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一起人王君犯贩卖毒品罪案件尘埃落定。本案历经两审,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延辉律师的代理意见得到两级法院的充分认可。本文结合该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为读者拆解其中的法律要点。

近日,西宁一起人王君犯贩卖毒品罪案件尘埃落定。本案历经两审,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延辉律师的代理意见得到两级法院的充分认可。本文结合该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为读者拆解其中的法律要点。
一、案件基本情况
案由:人王君犯贩卖毒品罪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6)青01刑终字第1号
文书类型:刑事裁定书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2025年9月8日20时许,上诉人王君与马某甲通过电话约定,王君携带毒品驾驶自有的青AS67**某公司路青海省艺术学校附近,与马某甲在轿车内进行毒品交易时被民警抓获,当场从马某甲身上查获白色晶体颗粒物1小包及毒资人民币100元,从王君身上查获白色晶体颗粒物3小包及毒资人民币1300元,经鉴定,以上查获的白色晶体颗粒物净重8.59克,从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成分的事实清楚。对于原判认定上述事实的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鉴定意见、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刑事照片、尿样检测报告、机动车信息单、情况说明、抓获经过及户籍证明等证据,经二审庭审质证、认证,仍予以确认。上诉人王君在贩某毒品时被当场查获毒品8.59克,应当认定为其贩某毒品数量。故其关于原判认定贩某毒品数量有误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贩某甲基苯丙胺7克以上不满10克,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故原判在三年以上对王君量刑正确。
三、法院观点与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上诉人王君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贩某,净重8.59克,其行为确已构成贩某毒品罪,且属情节严重。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王君提出的原判认定其贩某毒品数量有误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法院对辩护人提交的量刑情节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相关从轻情节在判决中得到体现。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出庭意见正确,应予支持。
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四、延辉律师解读
刑事辩护同样要重视程序性权利: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羁押必要性审查,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延辉律所刑事辩护团队年办理大量省内刑事案件,深谙青海本地司法实践的裁判尺度。
刑事案件的辩护质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介入时点和阅卷深度。延辉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完成会见与全卷阅卷,围绕事实认定、证据合法性、量刑情节三条主线制定辩护方案,并向办案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
五、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答: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涉嫌罪名与案情;刑事拘留后37天内是申请取保候审的关键窗口期,越早介入越主动。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可提供紧急会见服务。
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还有必要请律师吗?
答:有必要。认罪认罚的量刑协商需要专业判断:罪名认定是否准确、量刑建议是否适当、程序权利是否充分保障,都需要律师把关后再做决定。
问:刑事案件可以「私了」撤案吗?
答:公诉案件是否追诉由司法机关依法决定,当事人和解不能当然撤案,但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是法定从宽情节,专业辩护能将这些情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量刑利益。
七、延辉律师实务建议
- 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任何隐瞒都可能误导辩护策略
- 积极赔偿、争取谅解,所有从宽情节都要留痕固证
- 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把握37天取保候审黄金窗口
- 尊重程序、理性维权,依法表达诉求
八、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玉树、果洛、黄南等地)遇到人王君犯贩卖毒品罪或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把握维权时机。延辉律所推行标准化服务体系:委托后15分钟内初步响应、常规法律意见书7日内交付、24小时人工+AI双轨法律服务热线,西宁总所与湟源、湟中分所三点布局,就近服务全省当事人。
遇到法律问题?延辉律师为您护航
免费咨询热线:0971-8117118 / 6129666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8号(青海宾馆正对面)
在线留言咨询,专业律师及时回复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公开裁判文书及办案实践整理改写,文中当事人均已化名处理,仅为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