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青海刑事辩护诉讼案例:(2020)青01民终79号裁判要点解读|延辉律师

青海刑事辩护诉讼案例:(2020)青01民终79号裁判要点解读|延辉律师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诈骗罪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号:(2020)青01民终79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鹏、丁倩茹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经查,案涉房屋至今尚未办理产权证,从法律层面上房屋产权尚在开发商名下,何某不具有对案涉房产的处分权。而且结合本案事实,何某想要取得充分的处分权,首先须将房产证登记到何某、都某两人名下,其次需要都某签字同意,基于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确保何某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故本案中何某与王某在签订《以房抵债合同》时,何某不具有处分权,直至二审审理中,也未发生被权利人追认或何某取得所有权的情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何某与王某签订的以房抵债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据此,王某的本诉诉求、何某的反诉诉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撤销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2018)青0122民初3142号民事判决;二、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三、驳回何某的反诉请求。一审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鹏、丁倩茹律师作为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刑事辩护工作中,辩护律师围绕犯罪事实、证据标准、量刑情节等关键环节展开辩护,依法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辩护意见,依法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辩护意见,切实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虽然本案的诉讼请求最终未获法院支持,但承办律师在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上的专业工作,使争议事实得到充分查明,也为当事人后续通过上诉或另案主张权利保留了空间。

六、相关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民通意见》第72条、《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常见问题(FAQ)

问: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涉嫌罪名与案情,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提出辩护意见。

问: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多少?

答:认罪认罚结合退赃退赔、自首、立功、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可以获得从宽处理,具体幅度需结合案情由律师评估。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