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一起聚众斗殴罪案件尘埃落定。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全面审理,延辉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与实体利益得到充分保障。本文结合该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为读者拆解其中的法律要点。

近日,西宁一起聚众斗殴罪案件尘埃落定。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全面审理,延辉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与实体利益得到充分保障。本文结合该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为读者拆解其中的法律要点。
一、案件基本情况
案由:聚众斗殴罪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5)青****刑初126号
文书类型:刑事判决书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经审理查明:(一)故意毁坏财物的事实2024年7月中旬,被告人陈某甲与被告人付某某因工程项目合作产生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被告人付某某回家途中遭到被告人陈某甲持仿真手枪威胁。付某某将被威胁之事电话告诉被告人郑某某,后被告人郑某某、付某某、洛藏某某等人持洋镐把、灭火器等器械打砸被告人陈某甲停放在楼下的车号为陕DA**某的福特牌房车玻璃、车身等。经鉴定,被损车辆修复价值为23150元。被告人郑某某到案后赔偿陈某甲房车维修费23150元。(二)聚众斗殴的事实2024年7月24日20时许,被告人陈某甲为车辆被砸毁一事,纠集被告人陈某乙、张某某、刘某某、高某、刘某某、赵某某、曹某某、曹某、王某某、刘某等人手持刀、木棍等凶器前往郑某某所居住的盛世华城小区楼底下堵截郑某某,被告人郑某某得知消息后,某公司员工俄木某某、荆某某来家接他。
三、法院观点与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被告人付某某、郑某某、洛藏某某伙同他人共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231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于支持。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俄木某某参与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事实缺乏证据支持,且有被告人付某某、郑某某、洛藏某某均证实当时其不在现场,故对俄木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的指控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人付某某、郑某某在故意毁坏财物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洛藏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从犯应从轻处罚。被告人郑某某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如下:被告人付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四年零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陈某甲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4年9月15日起至2027年9月14日止)。
四、延辉律师解读
刑事辩护同样要重视程序性权利: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羁押必要性审查,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延辉律所刑事辩护团队年办理大量省内刑事案件,深谙青海本地司法实践的裁判尺度。
刑事案件的辩护质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介入时点和阅卷深度。延辉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完成会见与全卷阅卷,围绕事实认定、证据合法性、量刑情节三条主线制定辩护方案,并向办案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
五、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刑事案件可以「私了」撤案吗?
答:公诉案件是否追诉由司法机关依法决定,当事人和解不能当然撤案,但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是法定从宽情节,专业辩护能将这些情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量刑利益。
问: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答: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涉嫌罪名与案情;刑事拘留后37天内是申请取保候审的关键窗口期,越早介入越主动。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可提供紧急会见服务。
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还有必要请律师吗?
答:有必要。认罪认罚的量刑协商需要专业判断:罪名认定是否准确、量刑建议是否适当、程序权利是否充分保障,都需要律师把关后再做决定。
七、延辉律师实务建议
- 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把握37天取保候审黄金窗口
- 积极赔偿、争取谅解,所有从宽情节都要留痕固证
- 尊重程序、理性维权,依法表达诉求
- 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任何隐瞒都可能误导辩护策略
八、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玉树、果洛、黄南等地)遇到聚众斗殴罪或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把握维权时机。延辉律所是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破产案件管理人,曾获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累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400余件,帮扶困难群众超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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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根据公开裁判文书及办案实践整理改写,文中当事人均已化名处理,仅为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