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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侵权与人身损害诉讼案例:(2020)青01民终1601号裁判要点解读|延辉律师

青海侵权与人身损害诉讼案例:(2020)青01民终1601号裁判要点解读|延辉律师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号:(2020)青01民终1601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手机中的点餐系统属于电子数据,存在被伪造、变造的可能性,且马某丙在循化、大通等地还开有数家火锅店,马某丙并未提交其他火锅店的点餐系统进行比对以便进行区分。同时诉讼中马某丙并未提交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案涉火锅店直到2019年6月21日被查封前一直正常营业,故该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无法认定,不具有证明力。某宾馆认可案涉火锅店是在2019年6月21日被查封时关门,查封之前曾经停业数天,后又正常营业。二审中马某丙对消防大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事实无异议。结合双方陈述,说明5月24日消防大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火锅店刚好未营业,所以检查记录记载经核查该场所已停止使用,恰恰说明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的真实性。某宾馆的陈述,可以认定火锅店最后停业时间……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4666元,由上诉人马某丙负担。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代理。本案中,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围绕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承办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庭审各环节程序规范完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