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17)青0123民初714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法院
- 案号:(2017)青0123民初714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本院认定如下:对原告(反诉被告)马某丙的证据认证如下:1、湟源县交警大队(2016)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2016年11月24日20某公司门口,原告(反诉被告)马某丙与被告(反诉原告)周某乙、马某甲发生交通事故并受伤,由周某乙、马某甲共同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丙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的事实,对其真实性未提出异议,故对责任认定书的证明效力予以确认;2、青海省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打印件经庭审质证,被告均无异议,对其证明效力予以确认;3、周某乙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源自执法机关依法取得,能够证实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对此证明效力予以确认;4、马某甲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同样源自执法机关依法取得,能够证实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对此证明效力予以确认;5、青海正信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对马某丙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做了司法鉴定,并得出了相应的鉴定意见,某公司对伤残等级申请了重新鉴定,并将九级伤残修改为十级伤残,但对其他……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被告双方之间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某公司广场的拆迁过程中,被告某公司是唯一合法的拆迁施工主体,被告(反诉原告)周某乙、马某甲在施工现场负责封堵街道行人,是某公司赋予的职务行为。被告(反诉原告)周某乙、马某甲在本次事故中共同负主要责任,显属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某公司作为雇主,负有连带赔偿责任,某公司应承担雇主的连带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对本次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做了如下认定:当事人周某乙、马某甲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以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因工程建设需要占……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被告(反诉原告)周某乙、马某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反诉被告)马某丙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合计221296.11元的70%即154907.28元;二、被告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原告(反诉被告)马某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被告(反诉原告)周某乙医疗费、交通费合计618.4元的30%即185.52元;四、驳回原告(反诉被告)马某丙、被告(反诉原告)周某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代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涉及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计算、保险理赔顺位等多个环节。承办律师结合事故认定书、司法鉴定意见、医疗费用票据等证据,为当事人核定了合理的赔偿范围,最大限度维护了受害人权益。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根据案件进展及时调整策略,以专业、务实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定分止争。
六、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常见问题(FAQ)
问: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和责任人承担。
问: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答:可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诉讼中也可通过举证请求法院重新认定责任比例。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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