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2019)青0223刑初124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交通肇事罪
- 审理法院: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案号:(2019)青0223刑初124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李香梅、马冠超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被告人严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严某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且被告人只赔偿了少部分经济损失,不宜对其宣告缓刑。被告人严某的肇事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应依法合理计赔。被害人何某、石某2长期在城镇经商、居住,有关损害赔偿的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被害人石某2未提交其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据,精神损失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严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11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止)。二、被告人严某赔偿被害人何某丧葬费42689.5元、死亡赔偿金630300元、被扶养人石某1的生活费57495元、被扶养人毛某的生活费64394.4元,共计794878.9元。三、被告人严某赔偿被害人石某2的医疗费45034.22元、后续治疗费12000元、误工费12000元、护理费6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80元、营养费80……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李香梅、马冠超律师作为被告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涉及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计算、保险理赔顺位等多个环节。承办律师结合事故认定书、司法鉴定意见、医疗费用票据等证据,为当事人核定了合理的赔偿范围,最大限度维护了受害人权益。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根据案件进展及时调整策略,以专业、务实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定分止争。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常见问题(FAQ)
问: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和责任人承担。
问: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答:可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诉讼中也可通过举证请求法院重新认定责任比例。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