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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解析(西宁)

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解析(西宁)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20)青0103民初2526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浩、陈峥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陈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830000元;二、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迟延履行利息11317.52元(自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5月28日,利率4.15%,118天),以上两项共计841317.52元;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8年4月2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保温管函,用于青藏公路及国道317线的便道维修工程。合同还约定待工程完工后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提供保温管函,共计368米,用于被告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支付货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迟延履行付款义务。2019年9月6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对于其欠付原告材料款的事实予以认可,并对欠款金额予以明确,共计830000元。同时《欠条》约定付款期限至2020年1月30日,否则自愿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迟延履行利息。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被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因此诉……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认定有效,双方应依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履行了相应的供货义务后,被告出具《欠条》确认欠原告货款830000元,现被告未能按约付清货款,应当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及违约责任。故对原告主张被告支付货款830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因被告违约,原告主张被告支付逾期利息11317.52元的诉讼请求,符合双方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自身的诉讼权利,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被告张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陈某货款830000元、逾期利息11317.52元,合计841317.5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浩、陈峥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认定。承办律师从交易习惯、履行凭证、双方沟通记录等角度组织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逐项论证,相关代理意见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提供了充分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常见问题(FAQ)

问:对方收货后一直不付款怎么办?

答:可凭送货单、对账单、发票等证据起诉主张货款及逾期利息,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问:口头买卖协议打官司有用吗?

答:口头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但需要送货、付款、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合同存在及履行情况。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