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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例:(2018)青0223民初122号裁判要点解读|延辉律师

青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例:(2018)青0223民初122号裁判要点解读|延辉律师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案号:(2018)青0223民初122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宇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适用主体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经审核,本案被告不属该司法解释规定中的调整主体,故原告依此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商铺产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主张,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7744元,依法减半收取3872元,由原告张某负担。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宇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买卖合同纠纷中,交货、验收、付款时间节点的证据固定至关重要。承办律师围绕送货单、对账单、增值税发票、微信对账记录等证据,清晰还原了交易过程,有力支持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虽然本案的诉讼请求最终未获法院支持,但承办律师在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上的专业工作,使争议事实得到充分查明,也为当事人后续通过上诉或另案主张权利保留了空间。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常见问题(FAQ)

问:对方收货后一直不付款怎么办?

答:可凭送货单、对账单、发票等证据起诉主张货款及逾期利息,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问:口头买卖协议打官司有用吗?

答:口头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但需要送货、付款、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合同存在及履行情况。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