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描述】
双11大促期间,不少消费者为了达到“满300减50”之类的满减门槛,会多下几件商品“凑单”,收货后再把不需要的商品退掉。近期有消费者咨询:退货后商家要求把赠品一并退回,还要求按原价“补回”凑单享受的优惠,否则拒绝退款。商家的这些要求合法吗?
【律师解答】
第一,网购商品除定作、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已拆封的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法定例外情形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凑单商品本身只要符合退货条件,消费者依法享有退货权利。
第二,关于赠品。《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的,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因此,商家要求退回赠品于法有据,但只能按“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主张,不能随意漫天要价。
第三,关于“补回优惠”。满减优惠是商家促销时自愿作出的让利,消费者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购买商品,退货时按实付金额退款是通行规则。若商家以格式条款要求退货消费者按商品原价补足优惠差价,属于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此类格式条款无效。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消费者恶意“凑单秒退”专门套取赠品或优惠,违背诚信原则(《民法典》第七条),商家有权依法主张权利,情节严重的平台也可能对账号采取措施。
【实务建议】
一是下单前截图留存满减规则、赠品规则和价格页面,防止商家事后改口;二是退货时将商品、配件、赠品一并退回并保留快递单号;三是与商家沟通全程留痕,优先通过平台官方客服协商;四是协商不成可向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结语】
凑单满减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依法退货受法律保护;赠品该退的退,优惠不该补的不补。同时,诚信是交易的基础,恶意“薅羊毛”同样不受法律保护。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才能让大促真正惠及消费者。
免责声明:本文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整理发布,仅供普法学习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遇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