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描述】
近日西宁及周边连续降雪,市民王先生咨询:他驾车在结冰路段刹车不及追尾前车,他认为“路面结冰是不可抗力,不应全怪我”;另有车主反映车辆侧滑撞上护栏,保险公司以“操作不当”为由对部分损失提出异议。冰雪天气下的事故,责任到底怎么划分?保险该怎么赔?
【律师解答】
律师解答:一、冰雪路面不是免责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要求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或者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第四十三条要求同车道行驶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天气恶劣时驾驶人的注意义务更高,未尽义务发生事故仍要担责。二、责任按过错划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交管部门根据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责任。追尾事故中后车通常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多方事故按各自过错分担。三、保险理赔: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不以被保险人有责为前提,无责也有对应限额);商业三者险、车损险按合同约定赔付,“操作不当”一般不属于免责事由,但驾驶人无证、酒驾、肇事逃逸等法定或约定免责情形除外。
【实务建议】
实务建议:第一,事故发生后先救人、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避免现场撤除后责任难以认定;第二,对路面结冰状况、车辙痕迹、车辆位置拍照录像,必要时调取沿途监控;第三,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第四,冬季出行提前更换雪地胎、减速慢行,才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大的保护。
【结语】
结语:冰雪天气不背“全部责任”的锅,也不构成“免责牌”。谨慎驾驶、留好证据、依法理赔,是冬季行车的正确打开方式。具体案件责任划分以交管部门认定为准,争议较大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本文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结合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如您遇到类似问题,请携带相关材料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