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描述】
大学生小周在密室逃脱场馆游玩时,因NPC追逐环节灯光昏暗、通道杂物未清,摔倒导致手臂骨折,花费医疗费上万元。商家称入场前小周签署了《风险告知及免责协议》,明确「参与者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因此拒绝赔偿。免责协议真的能让商家免责吗?
【律师解答】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这意味着,无论免责协议写得多明确、消费者是否签字,只要涉及人身损害,免除商家责任的条款在法律上自始无效。此外,此类免责协议多为商家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同样无效。
商家的法定义务不因一纸协议而免除。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密室逃脱、剧本杀场馆的灯光、通道、道具、追逐环节设计都属于安全保障义务范围:昏暗环境下未做防撞处理、追逐环节未限制速度、道具固定不牢等,都是未尽义务的典型表现。受害人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构成伤残的,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当然,若玩家自身存在故意违反安全提示等重大过错,法院可能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适当减轻商家责任。
【实务建议】
第一,受伤后第一时间就医并保留诊断证明、病历、费用票据;现场拍照录像,固定场馆环境隐患(灯光、通道、道具状态);
第二,保留付款记录、入场协议原件或照片、与商家沟通的记录;有同行人员的,请其出具书面证言;
第三,先与商家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文旅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中明确提出免责条款因违反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而无效的主张。
【结语】
新兴娱乐业态带来快乐,也带来新的安全风险。「签了免责协议」从来不是商家的护身符,安全保障义务才是经营者必须守住的底线;玩家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证照齐全、安全设施完备的场馆。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遇类似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