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描述】
不少劳动者,特别是建筑、餐饮、家政等行业从业者,入职后单位一直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还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没有合同,去投诉或申请仲裁会不会不受理?被拖欠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
延辉律所律师解答:书面劳动合同只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之一,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表、工牌、工作群聊天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没有书面合同同样可以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除了讨回被拖欠的工资,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还可以主张最长十一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涉及农民工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还规定了更严格的支付保障和清偿责任。
【实务建议】
第一,先收集能证明工作和欠薪的证据:工资流水、考勤、工牌、微信工作群记录、欠条等;
第二,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单位限期支付;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在职期间拖欠劳动报酬不受时效限制,但离职后应在一年内提出;
第三,经济困难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法律援助,符合条件的不收取费用。
【结语】
工资是劳动者的血汗钱,法律对欠薪行为的规制日益严格。越早固定证据、越早依法维权,追回工资的可能性就越大。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遇类似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