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消费者取消订单后被快递员找上门质问”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留言反映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取消订单、给了差评之后,被快递员、外卖员打电话辱骂甚至上门堵门。那么,遇到这种事,消费者在法律上能怎么办?
一、问题描述
消费者因故取消订单后,快递员通过平台虚拟号之外的渠道获取了消费者住址、电话,上门质问、言语威胁,导致消费者受到惊吓。消费者想知道:快递员的行为违法吗?快递公司有没有责任?自己该如何维权?
二、律师解答
第一,快递员的行为可能侵犯消费者的人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骚扰等方式侵害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住址、联系电话属于个人信息,快递员利用履职中获取的信息上门骚扰,缺乏正当性。
第二,情节较重的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拘留、罚款。若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如诱发疾病就医),还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主张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
第三,快递公司难辞其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快递企业对其掌握的收件人信息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上的保护义务,信息被滥用泄露的,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务建议
1.及时固定证据:保存通话录音、短信、平台聊天记录、家门口监控视频及就医记录;2.先保障人身安全,受到现实威胁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3.向快递公司官方客服和邮政业申诉渠道投诉,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4.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人格权侵权之诉。
四、结语
取消订单、给出真实评价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任何人无权以此骚扰、恐吓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请冷静取证、依法维权,不必忍气吞声,也不宜以暴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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