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海东一名男子因停车纠纷与邻居发生冲突,一拳致对方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家属积极赔偿并拿到了谅解书,以为赔钱私了就没事了,没想到案件仍被移送起诉。取得谅解后到底还会不会判刑?
【律师解答】
致人轻伤二级已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民事赔偿与谅解不等于刑事责任消灭——故意伤害罪属于公诉案件,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依法决定,被害人谅解是重要的从宽情节,但不是免责事由。《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实践中,轻伤二级案件赔偿到位、取得谅解,又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的,不起诉或判处缓刑的可能性较大,但具体结果仍由办案机关综合全案情节决定。
【实务建议】
一是案发后及时救治伤者、依法足额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真诚道歉,争取书面谅解。二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争取自首和认罪认罚从宽。三是和解协议写明赔偿范围与谅解的意思表示,避免日后产生争议。四是不要轻信花钱就能销案的说法,更不能与对方串通作假。五是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或缓刑。
【结语】
谅解书是从宽情节,不是免罪凭证,动手之前请三思。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