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西宁的吴女士楼上住户常在深夜拖动家具、孩子跑跳打闹,有时持续到凌晨一两点。她多次上门沟通、找物业协调,对方嘴上答应、依旧如故。吴女士问:这种"软暴力"式的噪音,法律真管得了吗?
【律师解答】
噪声扰民并非"家务事",已有多部法律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可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居民区社会生活噪声作出规范,夜间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属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维权路径是立体的:民事可起诉、行政可投诉、治安可报警。
【实务建议】
一是科学取证:用分贝仪App或请专业机构测量,录音录像并记录时间、持续时长,形成连续证据链;二是先礼后兵,通过物业、社区居委会调解并留存调解记录;三是拨打110报警或向生态环境、城管部门投诉,由警方出具告诫或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记录是后续民事诉讼的有力证据;四是长期严重影响生活、导致失眠就医的,可起诉要求停止侵害并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五是自身也应避免"以噪制噪",震楼器等报复手段同样违法。
【结语】
安静居住是法定权利,维权靠证据不靠吵闹。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