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交通事故"私了"签了协议,之后伤情加重,还能再索赔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0-17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海东市的马先生骑电动车与一辆小轿车剐蹭,自觉只是皮外伤,与车主签了"一次性赔偿两千元、互不追究"的协议。三天后他因持续头痛就医,被诊断为颅脑损伤需住院治疗,医疗费预计数万元。马先生咨询:协议都签了,还能要求对方再赔吗?

【律师解答】

签了"私了"协议并非一锤定音,符合法定情形可以请求撤销。私了协议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签约时对自己的伤情存在重大误判、协议金额与实际损失相差悬殊的,司法实践通常支持撤销。协议被撤销后,受害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向侵权方主张赔偿;造成残疾的,还包括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显失公平情形的期限为一年,逾期权利消灭。另外,已收取的两千元应在最终赔偿数额中相应扣减。

【实务建议】

1.伤情确诊后尽快行动,务必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协议;2.完整保存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和费用票据,证明签约时无法预见伤情;3.通过交警部门固定事故责任认定;4.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可一并向保险公司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确定赔付。

【结语】

一纸私了协议挡不住法定赔偿请求权,但撤销窗口期很短,行动宜早不宜迟。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交通事故后人体伤情常有滞后性,轻微碰撞也建议先检查再协商,签协议前不妨先咨询专业律师。本文仅供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