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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后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0-09 | 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我入职一家餐饮公司已经八个多月了,老板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保,我听说可以要双倍工资,是真的吗?

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是一些用工不规范企业的常见做法,尤其在餐饮、建筑、零售等行业较为多发。

【律师解答】

是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依据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用工满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依据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也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差额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拖延时间过长可能导致部分月份的主张得不到支持。

【实务建议】

第一,没有书面合同不等于没有劳动关系,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工服、工作群聊天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第二,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合同并补缴社保,协商时注意保留记录;第三,协商不成可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一并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等请求;第四,证据梳理有一定专业性,建议提前咨询律师列明证据清单。

【结语】本文内容基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的事实与证据各不相同,处理结果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建议您就具体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