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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遇到虚假宣传能「退一赔三」吗?消费者维权指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0-07 | 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郑女士在直播间购买了一款宣称“纯天然无添加”的护肤品,收到后发现成分表与宣传明显不符,使用后皮肤不适。她想知道:能退货吗?听说可以“退一赔三”,是真的吗?

【律师解答】

退货与惩罚性赔偿是两个层面的权利,条件不同。退货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定作、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已拆封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除外)。惩罚性赔偿方面,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欺诈”指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购买决定。如果商家明知成分不符仍宣传“纯天然无添加”,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若仅属一般宣传瑕疵,通常先适用退货退款。经营者明知商品存在缺陷仍销售,造成消费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还可能承担更重的赔偿责任。

【实务建议】

一,保存宣传页面截图、直播录屏、订单信息、聊天记录、商品实物照片;二,先与商家、平台客服协商,平台有先行赔付义务的依规则申请;三,协商不成拨打12315或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若使用后出现人身不适,应保留就诊记录和票据,必要时进行产品质量检测。

【结语】

“退一赔三”以欺诈为前提,固定宣传证据是关键。本文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