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行政复议申请指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7月1日起施行,青海设55个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窗口,可通过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掌上复议”小程序在线申请,本文梳理申请渠道、材料清单与60日期限。
【信息来源】
据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官网2026年9月10日发布的行政审判、行政复议白皮书发布会实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青海已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和西宁铁路运输法院设立55个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窗口,全面推开“在线复议”,省司法厅官网同步公开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文本。2025年度全省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75件,同比增长82.1%。
【办事要点与政策解读】
一、哪些事可以申请?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处理、征收征用及补偿、工伤认定结论等行政行为不服,或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不公开政府信息的,均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当场处罚不服、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等情形,应当先复议后诉讼。
二、申请渠道(青海)
| 渠道 | 具体入口 |
| 线上申请 | 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xzfy.moj.gov.cn)或微信“掌上复议”小程序 |
| 线下窗口 | 全省55个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窗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西宁铁路运输法院) |
| 文书模板 | 青海省司法厅官网公开的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文本 |
| 电话咨询 | 12348青海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 |
三、材料清单
| 序号 | 材料 | 说明 |
| 1 | 身份证明 | 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另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 2 | 行政复议申请书 | 签名或盖章;书写困难可口头申请,由复议机关记录 |
| 3 | 行政行为文书或履职证据 | 如处罚决定书;主张不履职的附曾要求履职的证据 |
| 4 | 损害赔偿证据 | 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时提交 |
| 5 | 委托代理材料 | 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另附律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
| 6 | 代表人推选书 | 申请人超10人推选2至5名代表人,须全体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
四、期限与费用。申请一般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行政复议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符合条件者可向复议机构所在地或争议发生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律师提示】
1. 60日期限是“硬杠杠”,收到处罚、征收补偿决定后应尽快评估,避免超期失权;
2. 复议是低成本纠错渠道:2025年青海直接纠错率24.3%、调解和解结案率37.7%,超九成争议在复议阶段化解,值得优先评估;
3. 涉企案件青海已推行“容缺受理+快速办理”机制;证据收集固定直接影响结果,申请书与证据目录建议由律师把关后提交。
本文信息均来自政府公开发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要求以相关部门官网最新公示为准,如需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