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能否让对方承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结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民法典》等现行有效规定,解读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定情形与合同约定技巧,供青海当事人参考。
【问题描述】
不少青海当事人在委托律师前都会问:“我请律师花的钱,最后能不能让对方(败诉方)出?”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维权成本,值得在起诉前弄清楚。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简称延辉律所)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青海本地司法实践,为您解答。
【律师解答】
一、基本原则:律师费各自承担,与诉讼费不是一回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但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与律师费性质不同——现行法律并未确立“律师费一律由败诉方承担”的一般规则,当事人请律师的费用原则上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例外情形一:法律规定可由对方承担的案件
部分案件中,法律明确将律师费纳入“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1. 知识产权案件。《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专利法》第七十一条均规定,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司法实践中合理的律师费可以一并主张。
2. 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符合规定的律师费用)可以认定为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3.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例外情形二:双方事先有明确约定
在合同纠纷中,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一方违约导致诉讼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约定予以支持。这也是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中常见的条款设计。
【实务建议】
1. 签订合同时主动加一条“律师费承担条款”,写明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含律师费),这是成本较低的安排;
2. 委托律师后妥善保管委托代理合同与律师费发票,主张时需提交真实凭证,且数额应当在合理范围内;
3. 起诉前请律师评估本案是否属于法定可主张律师费的情形,避免把不现实的预期写进诉讼请求;
4. 西宁及湟源、湟中地区的当事人,可携带合同文本到延辉律所(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8号)当面咨询,由律师逐条审查合同中的费用条款。
【结语】
律师费能否让对方承担,关键看两点:法律有无明确规定、合同有无事先约定。事前设计好条款,往往比事后主张更主动。延辉律所团队已过百人,累计承办案件8000余件,可为青海全省当事人提供合同审查、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